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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暗中告诫自己:一定要强忍、制怒。

接下来自然是老老实实地掏钱,女子再次发声说要个单间;而胖婶婶的反应同样超快,马上脱口而出:“一百二十!”

我去、在这样的偏远村庄里,可真够贵的!看来是平常少客来,能宰一刀是一刀啊!

不过这不是重点,一百二十就一百二十吧!然而好戏还在后头呢。

接下来胖婶婶再次让我吐血三升:“身份证拿来登记一下!”

我去、我去、我去我去……

这要是在沙柳镇上,住店要身份证这是理所应当的;但现在不是在村子里的吗?山高皇帝远的也要身份证?!

呃、能不能通融一下?

胖婶婶不屑于和我罗嗦,她的动作表情很明显:“完全没得商量!”

好吧,身份证我有,不过不想拿出来。

我慢慢回过味来了:没错,这正是冲我来的,这是想要验明正身的节奏。

事实上我先前的预感应验了:这回碰瓷的确没那么简单。

按照一般玩“仙人跳”的套路,自然是把我诱进房间,然后女子脱衣扑上来纠缠,再然后她的同伙踩着时间点儿破门而入,然后借着撞破奸情的理由让我大出血掏钱……

应有的剧情不都是这样的么?!

但是从胖婶婶开口要身份证开始,剧情发生戏剧性的转折了。

原来对方图的不是钱,而是别的。

而对方另有所图的前提,就是要确定我到底是不是江恒。

不错,我就是江恒。

但如果要证据,对不起,我没有。

所以我就无奈地开口说:“这位婶子,我是真的没带身份证。”

光棍地把手一摊:不信来搜!接下来,你们二位看着办。

也许这平生每一次的开房就这样无果而终了吧?

反正在我看来,胖婶婶和这个碰瓷女子都不认识我,难道她们之前的行动都是瞎蒙的?或者她们担心错认了目标?不应该呀!

如果真这样的话,只能说对手实在太弱了、不值一提。

胖婶用怀疑的眼光打量了我半天,才说:“没带?不可能吧!我听说露水夫妻都不敢亮身份证的,在我这里可不行。”

我“噗——”

这胖婶也真是怪了,这么坚守原则,难道她不是碰瓷女子的队友?

接下来她又心有不甘地问:“那你在村里有没有亲戚或者熟人朋友,让他们来担保一下。”

我差点笑哭:“这位婶婶,我要是有这种关系,还用得着来你这儿住店吗?”

哎,还是地头蛇好,不用像我这样反复受她的刁难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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